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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04 10:25:46   责任编辑:admin
因工作需要,古蔺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古蔺县保安公司”)受古蔺县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 “辅警”),派遣到古蔺县公安局及泸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原则,按照 “德才兼备” 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考务费自理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名额、职位、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共 18 名:
一类职位:勤务辅警 10 名;
二类职位:文职辅警 4 名;
三类职位:文职辅警 4 名(派遣到泸州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 110 平台接警员职位)。
若报名人数未达到 1:2 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招聘名额。
(二)招聘对象
优先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或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户籍地不限,一、二类职位需在古蔺县范围内有固定住所。三类职位派遣到泸州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工作的人员需在泸州市市中区有固定住所。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一类职位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一类职位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若新入职辅警最高学历为高中,需在入职后两个合同期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二类职位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期间辞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劝退的;
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有文身的一律不得报考;
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的;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按国家规定同意购买由单位承担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等。薪酬按照古蔺县公安局薪酬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及组织方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6 年 3 月 9 日至 2026 年 3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古蔺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古蔺县金兰街道保安路 180 号),联系电话:0830-7202766、18982459623。
报名程序:
(1)选择报考类别。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职位表选择所报考的职位类别,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如实、准确填写《古蔺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古蔺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自行在学信网下载并打印后提交)和具有与工作相关特长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1 张;
(2)一、二类职位报名人员非泸州市古蔺县户籍人员,需自行提供居住在古蔺县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三类职位需提供在泸州市市中区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3)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件;个人信用报告(各大银行征信中心均可查询打印)。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开展现场资格初审及后续工作中的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现场缴费
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需当场缴纳考务费 100 元 / 人。未缴纳的视为放弃报名,已缴费的,因自身原因未参加招聘任一环节或不被聘用的,概不退费。
(四)体能测评
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需现场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的手续:
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基本档案信息卡(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低保证明材料;
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生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贫困家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的报考人员,凭父母死亡证明或火化证、烈士证明书、残疾军人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经确认能独立完成测评的,男 1000 米跑 / 女 800 米跑,三个项目。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详见附件 2)。
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具有两项达标为合格(但其中纵跳摸高为必须通过项目),现场若有两项达标则不参加第二个项目,参加后续招聘程序。若出现两项不达标则不参加第二个项目,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考生应确认自身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自愿承担体能测评(考试)风险。
(五)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基础法律法规常识、基础党史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满 100 分,合格分数线 60 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取差额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 1:2 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因考生主动放弃,出现个别职位按招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不到 1:2 比例,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七)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50% + 面试成绩 × 50%。
(八)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若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由古蔺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约 420 元左右)。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复检(复测)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复测)结果为准,复检(复测)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照泸州市公安局辅警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全面考察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十)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结束后,聘用对象与古蔺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古蔺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排到古蔺县公安局相关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试用期为 6 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非仅仅工作试用期为 6 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七级辅警,按规定评定层级,试用期内由古蔺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 5 天,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提前 3 日通知本人,退回古蔺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始终在县公安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0-7296033。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将建立微信工作群,招聘各流程相关时间、地点将在群内实时公布。请报名人员在该群发布公告,错峰进入招聘工作微信群,严禁在群内发布与招聘无关信息,主动查看相关公告,群内录音确保重要通知不被覆盖。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
(三)本次招聘除考务费、体检费用自理外,不收取其他费用,请报考人员切勿上当受骗,勿入招聘骗局。
(四)经过面试环节后,未被聘用人员,列入辅警招聘后备库,在公安机关短时间内出现辅警缺员情形的,任年内择优补聘。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古蔺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古蔺县公安局联合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由古蔺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古蔺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由古蔺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古蔺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
0830-7296033(古蔺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0830-7202766(古蔺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